环凯牌过氧乙酸消毒液产品使用说明书
【产品说明】
本品是以过氧乙酸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,过氧乙酸含量为56g/L~66g/L,可杀灭肠道致病菌、化脓性球菌和细菌芽孢,并能灭活病毒。
【使用范围】
适用于一般物体表面、食品加工设备管道及包装物,耐腐蚀医疗器械等消毒及可复用透析器、血液透析机的清洗与灭菌。
【使用方法】
消毒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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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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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制方法
(原液: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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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氧乙酸含量
(mg/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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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时间(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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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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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物体表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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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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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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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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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20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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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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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加工设备管
道及包装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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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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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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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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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20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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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拭或浸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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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和用品
(高水平消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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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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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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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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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-30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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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拭或浸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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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复用透析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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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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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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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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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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灌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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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透析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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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
灭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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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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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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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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浸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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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
消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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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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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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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20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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擦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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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事项】
1、外用消毒剂,不得内服。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。
2、本品可用于不锈钢制品,对碳钢、铝、铜制品有腐蚀作用。
3、勿用手直接接触原液,稀释及使用时必须佩戴橡胶手套。如不慎溅入眼睛,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并及时到医院就诊。
4、食品加工机械管道、工具、包装物、餐具消毒后用净水冲洗干净。
5、进行血液透析器复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部《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》。
6、用于可复用透析器灭菌和清洗时,稀释用水应符合卫生部《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》要求。
7、在使用前应确定在有效期内,在灌注透析器后应使用过氧乙酸“有效浓度测定试纸”检测是否达到有效浓度。如果使用本产品灭菌透析器,在透析器再次使用前,需用过氧乙酸“残留量测定试纸”检测,确保产品残留浓度<1ppm。
8、配置好的稀释液,当天使用。
9、本品不得与次氯酸钠等含氯产品,碱性产品,还原性产品混合。
10、直立式摆放,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保存。
11、有效期12个月
【有 效 期】25℃以下贮存,有效期12个月
【包装规格】5公斤/瓶 4瓶/箱
【卫生许可批件号】卫消字[2012]第0143号
【卫生许可证号】粤卫消证字[2002]第0049号